2010年12月8日 星期三

人物創作:Mills

文字:周力德
網站:Messenger's Blog

Mills是一名剛調來警局不久的年輕警探,與再過一週便要退休的老警探共同調查一起連續殺人命案。Mills積極有為、勇於任事,想在這個治安敗壞的城市裡有所作為,但他的性格易怒,經常失去耐性,偏偏他要抓的兇手,是一名殘忍冷靜又極有耐心的人,他常因為掉進兇手的圈套而控制不住壞脾氣。

這名兇手是典型的智慧型犯罪,書讀得很多。Mills在老警探的帶領下,漸漸查出每一名被害人都是犯下「七原罪」的某一罪而遇害:食慾高漲的大胖子(「暴食罪」);替人辯護的律師(「貪婪罪」);還有人犯下「懶惰罪」而被捆綁在床上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兇手以替天行道者自居,懲罰那些「罪人」,同時玩弄警方,每次丟出一點線索給警方好讓他們來追自己。

老警探首先從一兩個被害人身上,歸納出「七原罪」的遇害模式,然後去圖書館找到一些關於「七原罪」的書本。他推斷兇手應是從書本上獲得「七原罪」的犯罪靈感,也想起FBI為了安全,會與各地的圖書館連線,鎖定讀者的借閱記錄與特殊習慣。於是,他和Mills湊了一點錢,打點一位密友幫忙在FBI取得可能的讀者名單。終於,他們知道兇手藏身何處了。可惜在一次攻堅行動中Mills失手,甚至差點命喪於敵人手中。殺人魔拿槍對準Mills的腦袋,但是沒有扣下扳機,最後轉身離去。

Mills如果知道殺人魔後來的所作所為,一定覺得還不如當時就被槍斃算了。殺人魔當時不殺Mills,是因為想玩一場更大的遊戲。他看中Mills的性格,設計了最後一個圈套,使Mills變成「罪人」的其中之一,令Mills犯下「憤怒罪」,而殺人魔的手法,是冒充記者混進Mills家,割下他的愛妻的頭,裝進包裹送給Mills。如果你是Mills,你會不會憤怒?會不會想親手斃了兇手?你的憤怒,是否正足以說明你是不折不扣的「罪人」?

Mills從一名年輕有為的正義者,到最後變成難以自拔的「原罪者」,這個角色是我所看過的電影中最精彩的角色之一。這部電影名叫「火線追緝令」(Seven),劇本極為出色。想知道什麼是好的角色、好的劇本,那就去看這部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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