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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5日 星期三

北京木馬劇團《非常懸疑》

文字: 于善祿
網站: LULUSHARP

時間:2013年5月17日,週五19:30
地點:華山1914文創園區烏梅酒廠

比表訂時間再稍微遲了幾分鐘才「開場」,我指的是場務(張一傑飾)才出場,從左舞台翼幕進場,一路在找著、問著、催著導演(王子川飾)距離演出時間已經快要開始,可以請演員準備了,而在這開場前的「稍微遲了的幾分鐘」,其實應該也是事先設計在內的,讓觀眾真的等那幾分鐘,真的感受那演員不見了、戲遲遲未開場的窘境。

這樣的開場已經設定了整齣戲的框架與風格路線,要走的是後設戲劇、戲中戲的調調。當帶有濃厚神經質的導演進場之後,他有一點點懊惱,但更多的是無所謂、別人都不了解他的神情,甚至跟場務說直接取消這次的演出算了;這應該已經慢慢地吸引觀眾想要了解原因、想要繼續看下去的興頭,矛盾的是,這個興頭碰上的是稍嫌冗長的戲劇窘境,也算是個有趣的開頭了。

接下來當然就是看要如何打破這個窘境。導演突發奇想,在描述他的戲劇故事大綱與闡述他的戲劇理念之際,他慫恿場務臨時接演這齣戲,反正幾個角色只有很簡單的關鍵台詞與任務,只要瞭解了故事的結構就可以了,而場務看在酬勞還不算的份兒上(這時導演在沒有說清楚的狀況下,場務和觀眾都認為是演一場9000元;沒想到正式開演之後,才知道是要演三場,一樣是9000元,造成場務非常敏感與慍怒,繼續在戲劇情境裡頭跟導演討價還價,那已經是另一個層次的戲劇衝突),半推半就地接了這個莫名其妙的演出工作,賺取一些外快。

導演要場務在戲裡頭扮演三個角色:來採訪作家(由導演自己飾演)的記者、記者的太太(從家裡拿錄音機來給先生)、太太的情人(有點脾氣暴躁的神職人員),並且規範他們對於作家所說的一切一概採取「我不信」的態度,而這將惹惱了作家,並拿槍將他們一一斃掉。

設定好的永遠只是理想值,實際演出過程中總是會狀況百出,這其實是可以預期的,因為雖然導演跟場務說過戲,但實際上根本是導演/作家掌握一切,而場務/記者幾乎一無所知,最多只能根據手中記事本所列的問題,照本宣科,向作家提問,當然,作家就根據這些預設的問題來回答,達成一場戲的基本對話模式。然而,即使是在這樣「確保安全」的措施底下,過程中仍然是狀況連連,尷尬不斷,像是記者坐在地毯上而沒有坐在椅子上、對著空酒杯卻要裝作真的喝了酒(場務覺得怪怪假假的)等等,而當記者對作家說「我不信」時或作家持槍要射殺記者時,場務都表現出搶拍及興奮的神情,因為他終於可以在這個戲劇情境中找到自己的位置,他終於可以完成角色任務,只是他太心急了。但這一切的狀況連連,其實已經大大地勾起觀眾的興趣,牢牢地吸引著,完全期待接下來的幾場戲會如何持續與變奏。我認為這個環節的戲劇趣味,主要還是建立在兩個角色對於戲劇情境的全局「知與不知」的資訊不對等基礎上,而觀眾則介於作家與記者之間,藉此而引發起一連串逗趣、尷尬的戲劇衝突,節奏雖然稍慢,但溫火細活,倒也雅俗共賞。

被一槍斃命的記者/場務,到後台快速換裝之後,隨即又上台扮演記者的太太,這回他出的狀況包括:將自己打扮成中國村姑的模樣、錄音機錯拿成玩具塑膠雞、對於作家所說的一切「有一點點相信了」等等,而作家仍舊想辦法將這些尷尬的狀況一一圓回來(合理化)。看似結構模式完全與上一場重複(甚至預期下一場也將如此類似),但最大的改變就是記者太太/場務的「有一點點相信了」,在上一場他曾經對戲劇情境中的一切抱持著嚴重的懷疑與遊戲的心態,經過一回合的適應之後,他願意試圖將自己置入戲劇情境之中,願意稍微相信眼前及身處所在的這一切,他逐漸地入戲了(identification),正為下一場及之後的戲埋伏筆。因此我認為,就場務而言,這是攸關「信與不信」的問題,信以為真與不信則假,想讓自己融入戲中,信與不信,全在一念之間。

信守了戲劇情境(或者說遊戲規則)之後,場務似乎越陷越深,也越來越認真,緊跟著他所扮演的脾氣有點差的神職人員,他自己更將其過度詮釋為「上帝」,身穿黑色神父制服,手拿一本聖經,胸前掛戴已經微彎的金屬製十字架,火氣暴躁,甚至和作家搶奪手槍,竟成兩人各自一把,相互爭奪這個戲劇場景(文本世界)的主控權與詮釋權,以暴力權力,也以威脅利誘。將戲劇的「製造相信」(make believe)原則和宗教信仰合而為一,饒富戲劇趣味與哲學沉思,這戲不斷地在轉變辯證的主題,又能夠將其嵌入戲劇扮演遊戲之中,「玩與不玩」成了另一個戲劇趣味的構成原則,實是讓人一直興味盎然。

最後一回合幾乎已經是主客易位,場務扮成了俄羅斯女郎喀秋莎,是令作家生理排斥、作嘔的繆思女神,在情節的設計上,他還得向她吐露諸多創作瓶頸與存在處境的心事,這些困擾讓作家想要一死解脫,依照場務先前扮演若干角色的換裝再出場邏輯,他也可以因此而獲重生與昇華。正當作家/導演在後台換裝之際,台上只剩下喀秋莎/場務,她必須獨自面對整個空空蕩蕩的舞台,其實戲若到此,也不失為是一個令人深思的結局;不過就在一陣煙霧瀰漫之際,作家/哪吒出場,帶著喀秋莎騰雲駕霧,飛天而去,這正是先前作家答應喀秋莎的承諾。

這齣充滿後設意味的神經喜劇,我個人相當喜歡,尤其在知與不知、信與不信、玩與不玩,甚至是變與不變的衝突與辯證之間,營造了層出不窮的戲劇趣味,既像萬花筒,也像俄羅斯娃娃,不斷地有懸疑與驚喜,表面上看似胡鬧,實則有許多令人省思再三的關於戲劇本質與存在意義的課題,非常值得細細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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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3日 星期一

台灣沒有魯迅?沒有狂人嗎?《狂人日記》

文字: coolmoon
網站: 我乃文字


演出:北京/新青年劇團
時間:2013/05/11 19:30地點:台北市華山1914文創園區烏梅酒廠

文學顧問:薛毅
編劇:莊稼昀
導演:李建軍
制作人:夏茂恬
演员:张加懷(狂人),劉彪(大哥),江海燕,王维佳,楊明晨(樂手)


華山也曾是廢墟----日治時代的酒廠被台灣煙酒公賣局接收又棄置的「鬼屋」,二十年前被藝術家非法「佔領」來做展演,幾經抗爭成為合法的藝文用地,而十年前又在「文創產業」的國家政策下重被接收,成為今天帶小資風的「文創」面貌。這次在從北京來的《狂人日記》中,湊巧還華山本然面貌:挑高的酒廠屋頂、裸露的結構柱、不見油漆和壁紙,在清水泥地板上,紅磚散落,四人高坐磚塚之上,如四根殘柱,整個畫面宛如裝置藝術,隔著一池碎磚與三面觀眾在凝重空裡對峙。

燈一亮,坐在磚頂的人便一人一句噴吐出「偽善」、「無恥」、「卑鄙」、「貪婪」……,拼盡全身力氣,字字如鎚,突然間令通俗罵人的字彙,變得比大篇文章還意蘊無窮、力道萬鈞,神似原著小說「以警句打擊他人要害似的短文」(龍瑛宗語)的特徵。非嚴守小說的線性敘事邏輯,卻更加真實呼喚作者的寫作情感。暴烈的電子音樂質地也相當配襯,巨大的憤怒轟然推倒理性框架,從空間性、視覺性、聽覺性,直接從觀眾的神經直搗心靈,完然是劇場手法而不帶半點「話劇」型態的一部作品。

主角「狂人」穿著白色紙衣走入碎磚場中,起初明顯與他人不同。他帶著一瓶礦泉水,自頭淋下,漸漸濡濕破爛了紙衣,露出下身黑褲及裸裎的上半身。他起初是控訴者,滔滔控訴那疊起兩人高度、在燈光下鬼影幢幢如鬼魅的「大哥」;直到那句「你也有份的」的反控訴,使他徹底崩潰,明白了置身在一個誰都不能倖免的「吃人」結構裡,永生永世,裡裡外外,代代不得翻身。

全劇緊扣「我翻開歷史一查,這歷史沒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頁上都寫著『仁義道德』幾個字。」、「字縫裡看出字來,滿本都寫著兩個字是『吃人』!」的意象,凝鍊有力。狂人暴走磚屑上,推倒磚柱,仆身磚堆,以肉身殘酷意象傳達那無路可去的憤怒----是九十五年前魯迅的情緒,也是我們當代的情緒,故令人更真真切切體會到「這歷史沒有年代」的絕望。

瞭解大陸輿勢的觀眾,或許很快能聯想城市快速拆遷引發多起人民自焚抗議事件;打從狂人進場,便知到那淋頭的不是水而是汽油,那碎磚不是別的而是城市發展時傾倒的殘骸。但對大部分的台灣觀眾來說還是太隱晦而不容易理解的。台灣媒體儘管號稱民主、擁有完全的報導自由的,但對彼岸人權問題嚴重忽視不報,甚至對近在咫尺的爭議拆遷事件也經常含糊其詞(如華光社區)。可見制度的禁錮拆撤還容易些,人心的禁錮拆撤最是困難;魯迅的指控既是超時空也是超國界的。

2008年台灣的身體氣象館曾以《狂人日記》九十週年之名,召集製作改編《魯迅二○○》,以「身體」劇場形式表達「人吃人」的不理性狀態,表達被宰制者的沈痛。然而,對台灣大多數民眾來說,「魯迅」仍是個模糊遙遠的名字,就像我們在朝代嬗遞中被統治者刻意消抹的許多記憶,而渾然不知40年代黃英哲龍瑛宗、楊逵、藍明谷等本地文化人如何評介魯迅;又在相隔半世紀兩岸重新開通之後,戴上主流媒體加諸於民眾的一副偏光眼鏡----抽去脈絡、塗銷歷史、巧組拼裝地----在理解我們的世界、我們的位置、我們的未來……。於是,無知者總狀似合理,求真者反癡顛如狂,好一大本人吃人的歷史所以循環不盡,「沒有年代」。

有點溢出戲外了,但有力道的劇場正如真正的文學般「力透紙背」,把虛構的力量彈回現實人間,對話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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